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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网络行业协会,英译名为: UNION OF NETWORK INNER MONGOLIA(简称UONIM)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网络行业协会由内蒙古自治区信息网络相关单位及用户参加,并由这些单位的负责人自愿结合组成,是经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和规范互联网单位秩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互联网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业 务 范 围
第五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所辖互联网经营者的自我管理和监督。(二) 组织会员之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民间交流和国际交流,从而引导整个行业进入良好的竞争氛围。(三) 开展咨询服务、论证、评审以及为计算机犯罪证据的认证、鉴别提供技术支持,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四) 开展计算机信息网络公共安全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五)调节会员之间的纠纷,对本行业的经营秩序进行自律监督管理。(六) 在不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原则下,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的建议或者参与有关技术标准的制订与修改。(七) 承担业务主管部门所委托的对计算机及其信息网络安全理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技术服务,(八) 开展有关本行业的其他活动。
三:会 员
第六条 本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拥护本会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 在本会的业务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八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本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 按规定交纳会费;(五) 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